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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晨《老大》:他的目光可洞穿十二道铁板,抵达每种事物的中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3:49:00    

他的目光可以洞穿十二道铁板,而抵达每种事物的中心

——王方晨《老大》研讨纪实

地点:鲁迅文学院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主办:鲁迅文学院教研室

参加者:

文学评论家鲁太光

文学评论家、鲁迅文学院教研室主任郭艳

作家弋舟

作家沈念

作家李骏虎

作家东君

作家任林举

作家陈集益

鲁太光:在我读过的王方晨的作品中,短篇小说《大马士革剃刀》留给我的印象最深。收到长篇《老大》的电子文本后,一读就知道,这肯定就是王方晨的小说。王方晨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小说语言风格,如果再拿他的小说让我辨认,我基本能辨认个八九不离十。

为参加这次讨论会,我事先做了点功课,得知这部《老大》完成于1997年,而《大马士革剃刀》则是他2014年出的作品,两者相隔10多年。这说明王方晨的语言风格一以贯之,具有了一种恒定性的品格,非常难得。对作家来说,能找到自己的语言风格,是种幸运,也是种幸福。我们读过很多作品,包括那些很有名的作家,似乎也没有自己的语言风格,很难说是一个好的作家。从这个角度来讲,王方晨有自己独特的文风,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事情。

那么,王方晨的小说到底独特在什么地方呢?就这部《老大》来讲,我大体总结了两点。第一个,语言。小说中短句特别多,长句比较少。好处是,语言简洁,节奏明快。我们老家有个土语,“高山上滚碌碡,实打实。”这样的语言有一种非常直接的效果,非常有穿透力,推动力特别强。最重要的,他在具体的语句中,尽量地少用形容词,少用状语,补语等修饰语,多用名词、动词以及主谓宾的结构来结构句子,有一针见血的效果。

我举个例子,是庄稼祥表达自己对土地的情绪,“我不止一次地对自己说,我恨你,土地!从你的底里,没有生产出自由,没有生产出富裕,没有生产出尊严和高贵。你只会消耗人的生命,你只会让一个人的心灵,跟长年累月地承受无边重负的脊背一样扭曲。你无疑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谎言和幻象,你欺骗了很多人,而且还在耍弄着很多人。”在这里,有一些状语,定语,形容词,这都是避免不了的,但用得特别少。这段话,是小说中比较少见的抒情性段落,类似于内心独白,这种修饰语还相对多一些。我不是说用形容词多了不好,而是对王方晨的小说来说,这是一个特别好的特点。我读他的小说有个感觉,就像顾城的说法,简单并不容易。他的语言非常简单,如果来深究的话,能达到这种穿透力,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另外,他的语言讲究,富有诗意,朴素而灵动,只要竖排一下,就能当成诗歌来读。我还注意到,他语言的音乐性。有个细节是,他在小说中很喜欢用一个拟声词“啦”,整部小说用了很多的“啦”,“他跑啦。”“再几步就到天安门啦。”等等。他不用“了”。这个“啦”的使用,效果很好,好像一个音符,导致他的小说有一种音乐美。你读他的小说,能够感受到那种音乐的回旋,金属般的回响,尤其是作品的第一部,这种感觉特别强烈,有时候像清水,有时候像刀子,柔软性和坚硬性并存。这种非常有个性的语言,读起来很过瘾,一旦读起来就不想放下。

再一个,是《老大》的小说结构。跟他的语言一样,《老大》的结构也很有个性。一般的长篇小说,会有大段的叙事,大段的铺排,但在《老大》里,没有大块叙事,都是短章,短节,短句。全书五个部分,237章,每一章平均只有三百来字,甚至一两句话就是一章,很少有长篇小说这么分。这样的章节结构,跟他简洁而有诗意的语言风格是有相关性的。更重要的,是跟作者想表达的内容、主题有相关性。

那么,《老大》的主题是什么呢?对这部作品,大家的评价很多,有说是乡土的心灵史之类的,我认可,但又认为不那么精准。我个人觉得,这部小说的主题就一个字:火。两个字:心火。或者说是“内火”。

在我老家,人的脾气太大,容易焦虑,往往会被人说是心火太旺。这部小说其实就是写人的心火问题。其实,方晨兄自己很明确。小说中,他通过稼祥点明了主题。稼祥在放假回村时碰到了老大,方晨兄写到老大眼中有“坚硬的火”。下面写到稼祥得知老大被火烧死,又予以这样的评价,“他即使逃脱了外在的火,也逃脱不了内在的火。”这个内在的火就是心火。这就是小说的指向所在。什么道理呢?因为小说中几乎所有的主人公,都被自己的心火所折磨,所焦虑,甚至致死,最典型的是老大,他的火特别旺盛,不仅有浓烈的火光,而且浓烟滚滚。他对待他的老婆麦很残酷。麦出轨后,他便找来一个特别丑陋的知青,来污辱她,手段极其毒辣。还有他对他的私生子稼祥爱恨交织,对女儿芒妹不近人情的控制,与知青太白、庄道潜、庄至行的各种纠结,都伴随着霹雳一样的火。这种火不仅给他人带来了灾难,也导致了他的毁灭。小说中袁广田点着了火,老大主动走入了火中,其实就是被自己的心火烧死的。还有一个人物,是个老蔫,叫庄道潜,是稼祥名义上的父亲。这个人很无力,很软弱,但这个人,心里也有股蔫火。表面上看最厉害的人物是老大,更有力量的反而是这个蔫不拉叽的人。老大的火烧得那么吓人,庄道潜的火也是个重要的存在,每时每刻都像幽灵一样,使老大不时地要去他的院落看看,相互较量,折磨。老大的女儿芒妹,在真相被隐藏多年后,不幸了解了稼祥的身世,觉察了杀父仇人,与不爱的人结了婚,空耗生命,这是一种极为郁闷的火。

讲到了火,接着应该深究一下火的根源,这火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好几年前,我去电影学院拜访一个老师,与他一起观看一部波兰电影。影片主要是讲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蓬勃的生命力和蓬勃的欲望,其中一个事件是一个工人的头发被带入机器,鲜血迸溅,从机器出来后成了一块肉饼。影片结尾特别有意味,两个男女在疾驰的火车上疯狂地做爱、嚎叫的场景,与燃烧的工厂大火来回闪现,非常有冲击力。好在哪儿呢?这就是内心的欲火与现实世界的生产力的火在互相映照。

我看《老大》,又想到了张炜的《古船》。在《古船》里,也是有火的。主人公抱朴心里有火,不得发泄,就每天在磨坊里研读《资本论》。我认为方晨兄的火来缘于他对土地的情感,恨,或由爱生恨。中国文学对土地的感情有两种趋势。在鲁迅那里,是黑暗的,愚昧的,是需要启蒙的,是一种启蒙的传统,还有一种抒情式的传统。到今天,基本上是两个线索的交织。文明与愚昧的冲突,这是高高在上的知识分子视角。还有一种是,人在都市中受伤的时候,乡土成了治疗心灵的一个场所。有研究者说,沈从文就是在都市里被生存压得流鼻血的时候,写出了风格柔美的《边城》,还有艾青写下的名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们对土地的感情基本上就是这两种类型。

王方晨的《老大》却为我们提供了对土地不一样的情感,他对土地的恨,是由爱生恨,这是非常特殊的一种东西。如果你不是乡村的人,对乡村表态,往往很隔膜。如果你的根在乡土,它的美好,丑陋,每时每刻都在刺激着你,折磨着你。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地方。那么,这部小说为什么对土地会是这么一个情感?坦白地讲,就是土地给农民、农民的儿女的负累,太过沉重。他们经历了太多的苦难,饥饿,罪孽,歧视,不平等。小说最后,让我们看到了报复性反弹。小说人物袁广田,就是一个很突出的例子。他本来是一个很猥琐的人,但也在改革大潮中成为了一个富人和当权者。

我对这部小说很认可。虽然我只是读过王方晨极为有限的作品,但我感到有必要读他更多的作品,以对他的创作产生更客观更全面的认识。现在我对小说的叙事视角提点意见。这样的写法,王方晨肯定有自己的设计。小说一共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稼祥,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第二部分,是稼祥的父亲,一个幽灵的视角。第三、第四、第五部分,是有所限制的上帝视角。不同视角的交织带来文本的丰富性,各部分之间有种互文性,但是也对文本带来轻微的断裂感,从语言上,对其音乐性、音节美也有所损伤。

读完王方晨的《老大》,我想起多年前北村小说前面的一句话。他说,能写作的人,都是有血气的人,但血气只会弄瞎人的眼。有血气,有热情、勇气,当然没问题,“弄瞎人的眼”是什么意思呢?我过度阐释一下,文学会使人不计尘世的功名利禄,会带人向一些思想情感的价值高地攀爬,有勇气向社会的不公、不义说话。从方晨兄的《老大》里,我读到了这种东西。这个社会血气越来越少,越来越淡薄,人与人之间越来越虚伪,越来越习惯于虚与委蛇,而我从《老大》读到了充沛淋漓的血气,让我感到文学还是有希望的。眼睛越盲目,而心灵越勇敢。

弋舟:太光兄在小说文本方面讲了很多,就我对方晨兄的了解,我深有同感,也曾当面对他表达过这个意思。他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写作,已有三十年的写作历史,几乎与那些早就成名的先锋作家同时,某种程度上也是我的前辈。他的写作一直保持很高的水准,尤其是中短篇。事实上,在当年的先锋文学淘汰下来之后,往少处说只剩三个人。在这三个人强大的威名之下,仍然还有方晨兄在进行这样具有先锋意义和探索精神的写作,很可能会形成内心的焦虑。

针对太光兄所说,我提出一点异议。文学有没有基本的共识,还很难断定。就语言来说,我随手从《老大》中找到了这么一句:“这双眼睛懊恼、愤怒、绝望、茫然地从水珠中,看见一个幼小的孩子的身影。”在这句话里,形容词也不少。所以,长句短句也并不是绝对的。这部《老大》,我特别喜欢。形容词多不多,并不是问题,只要文本适合。这部小说开始的叙述,明显具有先锋文学的色彩,节奏感极强,形成了一种很奇异的气场。在这种气场的笼罩之下,简洁度的保持,在整体上让小说非常棒。

另外,太光兄又提到北村说到血气。其实有时候也会出现太有血气的问题,个体不同,血气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保有我们的软弱,可能也是其中一种。王方晨既是我们70后的兄长,实际上又扮有前辈的角色,我们更愿意从他身上看到平静,能够为我们做一个更好的引领,而他最近的中短篇作品,比如《大马士革剃刀》等,就做得特别好。很怪的是,包括《老大》《公敌》,他虽年长,但跟周瑄璞,甚至跟后来许多年轻作家,写作趋向截然不同。像王方晨,是属于那种主体意识很强的作家,他想干什么,搞隐喻也罢,搞象征也罢,都具有一种强大的文本自觉。同样是在处理乡村题材,方晨兄的阐释,是面向未来。他在做一个开端,以后我们这样去写乡土。

沈念:《老大》的写作,花了方晨兄十年之力,是他的心血之作,我这么仓促地读完,发表论述,很可能是种误读。

跟《多湾》一样,两部作品都写乡土,也都涉及到了家族史,但《多湾》庞大,是女性的视角,时间面是指向过去,《老大》则以男性为视角,篇幅较小,选取了历史和生活的一个个重要的截面来书写,我比较赞同弋舟的说法,它是面向未来的乡土写作。

乡土写作在中国文学领域依然是主流的存在。费孝通在《乡土中国》的开篇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支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影响着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乡土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方式,而是精神的乡土、生存意义上的乡土。其实每一个城里人,往上追溯三代,也都可以说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乡土文学中,鲁迅写对乡土的黑暗、落后,以及国民性的批判。废名、沈从文写农业文明中的那种温情,还有茅盾等作家关注乡村生存现实、日常疾苦生活。今天如果按过去的方式写,势必有一个超越的问题。时代发生了很多改变,乡土对过去既有延续,又有发展,在精神内在性的开掘方面作家应该有一些更大的作为空间。所以我在阅读之始,就在想,王方晨会如何处理他的乡土世界。今天的乡土小说不可能是完全封闭的乡土,如何开展乡土新的叙述,赋予乡土小说以新的文化内涵,对于作家来说是一个挑战。

《老大》的题记,引用了但丁《神曲》的一句话:“从我这里走进苦恼之城,从我这里走进罪恶之渊,从我这里走进幽灵队里。”非常精妙地揭示这部长篇的主旨基调,既写乡土,还是写人,写人性中的善与恶、罪与罚。显然,王方晨对这种题材的构思和写作有着深刻的文本洞察和理性把握。他选择了对核桃园这样一个乡土世界,进行人性化的阐述,揭示出了乡土世界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呈现出的是土地自身及在土地上生活的人的伦理和道德。概括地说,《老大》处理的是乡村旧的秩序伦理与现代文明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演奏的是在土地上自然萌芽发育的一曲悲歌。《老大》并非封闭的“乡土文学”,是映射着农村应对现代文明的挑战。

书名“老大”,其实是实则是三个人物的折射。根儿爷,老村长;庄镰伯,转型期财富和权力的集中者;袁广田,新时期的基层干部。方晨兄把故事放在几个家庭、几个人之间,描绘他们的爱恨情仇和复杂的关系。庄镰伯曾是村支书,具有超前意识,后在农村转型期审时度势,开办大作坊,成为一个财富拥有者和象征,村里每个人在他面前噤若寒蝉。小说中有句话说,“他的目光可以洞穿十二道铁板,而达到每种事物的中心。”人们对镰伯的惧怕,来自他对土地的维护和背叛,这让我想到实则是对当下农村空巢化和一部分财富拥有者回归农村现象的折射。我们都知道,一些乡友在外发迹,回乡反哺,捐钱修路修学校修村级活动中心,同时也修起了在村里标志性的个人豪宅。那些村干部努力地讨好、巴结这些财富拥有者,他们的眼神和动作、一句话,也足以让整个村庄暗流涌动、掀起波澜。这其实是社会阶层重构的新的表征。

就这部小说的叙述方面来说,太光兄的阐释非常到位,我想用四个字概括,是“渐入佳境”。方晨兄经过了多年的中短篇小说写作的训练,我非常喜欢他的许多中短篇小说代表作品。在这部长篇里,他的中短篇小说写作的优点也有体现。第一部分散点式的叙述,还让人感觉不到波澜和起伏,进入第二部分往后,小说语言的密度,故事本身的张力就拉开了。小说有多处诗性的表达,比如“我”和父亲离开时,有一段这样写道:“我并不是在远离家园,而是正在往家园的中心持续地深入。这个家,是广阔的大地,这个家,有着更博大的心脏。这个家,蕴含着更为丰富的血液。这个家,越是在黑夜里越显得明亮。”如此类的表达,在书中还有许多。这些诗性表达,带给读者的是咀嚼不尽的回味和思索。

美国著名理论家伍特说过,小说之屋,窗开百扇,门唯二三。这二三之一就是叙述的人称,《老大》第一部分是第一人称,通过适当过渡,开始采用第三人称。我知道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是前面几个部分采用第一人称,最后一部分采用第三人称。也许方晨兄是要跟他反着来,一个第一人称,四个第三人称。但我觉得是否可以考虑全书统一第三人称,以达成一种叙述上的圆润,同时,让这几部分不同人物的叙述,形成一个环状形态。若增加第六部分,是否可以通过“我”这样一个既接受过现代文明教育又是从农村成长起来的人,深度地揭示有关农村与城市的关系、爱恨情仇的融解这些问题。我倒是注意到小说结尾,写到那样一个青年的形象以照应第一部分,“就跟当初他离开核桃园之前一样,虽然瘦削单薄,却有股令人念念不忘的动人的神气。”据方晨兄解释,这也是暗示芒妹的坠楼灭亡。因为文笔含蓄,恐怕读者会将其忽略。

总之,《老大》是一部能吸引我读下去的小说,同时也吸引我去更新自己的乡土文学认识。

李骏虎:我读过《老大》,非常钦佩,又感到惊讶,乡土作品居然可以这样写。一谈到乡土,人们就会让人想到现实主义道路、现实主义写法之类,尤其是《老大》,初看到这个题目,我还以为他是要塑造这么一个人物,他要巴尔扎克式地书写他的人生故事。但是看过之后,出乎意料,他的写法一点都不传统,充盈其间的先锋意识非常珍贵。这样的手法对于写乡土来说,是非常新颖的。这部《老大》,既有国学背景在,也能看到西方现代派的影响,甚至有西方文明源头《圣经》的格局。方晨兄的年龄,跟那些先锋派作家更接近,是与他们一起成长起来的,他有很多可贵的对小说的可能性的探索。我很少看到写乡土小说这样写,非常棒。他的小说叙述,非常顽强、大胆。比如说,他要讲一个人物,一件事,他会反复去讲。你以为他讲完了,但到了下一章又在讲。他反复去讲一个人一件事,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复地阐述,体现了一种穷根究底的勇气。《老大》采取这种叙述的调子,是与他所表现的内容相契合的,充分体现了作家本人的乡土情怀。另外,他的小说的人物对话,没太有山东的特点,跟其他地域的作家有所不同。

东君:我拿到这本书的时间很短,阅读比较仓促。昨天我去美术馆还带上了这部长篇,在车上抽空看了一部分。我作为一个写作者从两个层面上谈,一个是小说的外在结构,一个是小说的艺术特点。

先说结构。我看过的一些长篇小说往往会出现一种缺憾:结构近于完美,细部则流于粗疏;细部写得精到,结构却变形走样。《老大》这部小说无论在语言艺术上还是在结构上,但都有它独到的设计。小说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都是一种独白式的书写,阅读的时候我感到可能跟福克纳《弥留之际》似的多声部讲述故事的方式,但后来我发现他不是这样。前面是焦点叙事,到第三第四第五,则是散点叙事,进入了多声部。也可以说,前面两部分是独唱,后面三部分是大合唱。这是他的结构部分。一二部分的连接,有他独到的考虑。第二部分,他让死者说话,然后进入了独白的叙事,并用另外一种字体标示出来,最后一段,也是用另外一种字体标示。死者从天上下来,开始说话,然后又回到天上,这样就有了呼应。第三部分,第一句“庄至桓跟一个陌生女人,从村外的小道上,慢慢走了过来”,略感突兀。

关于艺术特点,刚才弋舟兄提到这部小说有先锋文学的遗风,当年的先锋文学只留下了三个人,我认为在这三个代表人物之外,忽略了吕新。他一直坚持着先锋小说的写作,可能跟王方晨有相似之处,都有福克纳式的或者鲁尔福式的东西在里面。

《老大》的艺术特点,我总结了五个方面。

一,王方晨的文体意识非常强烈,这种文体意识消除了可能有的割裂感,而文气贯通又使文本统一,给人一种浑然一体之感。这是他的独到之处。

二,遣词造句之外对语气词的大量运用。刚才鲁太光老师提到,王方晨在这部小说中经常在句子结尾使用“啦”字。阎连科《受活》里面,也常一些语气词。王安忆的《长恨歌》里也有类似的运用,效果也不错。

三、常用奇异的句子表达人与土地的关系。在小说里,王方晨动用了一些与自然万物有关的元素,如太阳,土地,树,等等,而使文本有一种天地流转之气。举个例子,“他们走出塔镇不远,庄老八就把身上的血痂一把一把地揭下来。”在后面,我又看到相似的句子。“他靠在身旁一个扒光皮的榆树上,气喘吁吁。”人与树,好像有种奇妙的暗示。小说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文字。

四、《老大》的句式简短,而且常常出现一些极富诗意的句子。例如:“那木杆顶上,架着条细细的广播电线,已经化入天色里啦。”这种句子,他也不是平白无故地使用,后面就有“耳朵中那个低低的嘤嘤声还在响,很清晰,仿佛有一根线通到遥远的淡薄的空气里。不可捉摸的隽永的波动,顺着这根透明的线,不住地传递着。”这条线没有断,外在的线,和内在的情绪的线,突然在这里连在了一起。他的语言有非常精妙的地方,比如他写到一个女人,坐在月光下,他用了个“湿”字,女人在月光下全身湿了,有很多层意思在里面。我看了也是微微一笑。他还写到了太阳。“那是一个九岁的好动的太阳。”把太阳当作人来写,活灵活现,很有福克纳的那种手法。“它已经变成蓝色的啦。”这样的句子使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有些陌生。类似的句子在小说中特别多,有时候也会存在过度诗化的感觉。比如这一句:“那哭声开始化作虚幻的花朵,斑斓,如翩翩的蝴蝶的影子。”这里用了两个比喻,把哭声比作花朵,又比作了翩翩的蝴蝶的影子,好像有点繁杂。

第五个,人物的视角处理。五十年代作家的长篇写作,很大部分用散点叙事,这就导致出场的人物特别多,比如在贾平凹的小说《古炉》里面,金宇澄的《繁花》里面,莫言的小说里面,他们喜欢靠人物来推动叙事,而且用的多是散点叙事。以至有些作家,小说写不下去,就编出个人物来推动。散点叙事用不好,小说真的就散掉了。王方晨这部《老大》里,人物也不少,但他采用了焦散并用的方式,使叙事得以不断持续。这部小说为什么没有散掉?我认为得益于他在小说里面安置的一个重要意象,那就是树,小说里面的树又分两种,榆树,核桃树。因为树的神秘意象,小说中散掉的部分忽然又被他紧紧收拢。因为这两种树,人物变活了,好像要告诉我们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说。

任林举:王方晨这部《老大》的节奏感非常好,走一走,退回来,再走,一波三折地往前推。他把叙事打得很碎,分布得很均匀,表现手法含蓄婉转,不是那种直白式的写作。这样反复跌宕地往前走,就使得整个作品的推进非常的扎实,稳健,细腻。

《老大》写了庄家的四代人。从根儿爷到庄稼祥,这些人物的影子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觉得每个人都是王方晨,这个家族的人,性情、性格,都具有王方晨性。在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长辈老大,一个是年轻人袁广田,相对与其他人显得性格特别强硬。但是像老大这样一个非常刚毅、非常有能力的人,结果在这群没有勇气的软弱的人中间,要承受很多的不幸和苦难,直至被“外在的火”和“内在的火”烧死,我有些不大明白它的象征意义。因为我与王方晨认识时间比较短,琢磨不透他的写作取向是什么。为什么他对土地会是那种感情?为什么他要坚决地逃离土地,并且怀着一种怨恨?土地给予他了生命,给予他了生活和温情,为什么会怀着这种决绝的心情去逃离?按理说,土地应该是宽厚的,那些软弱的人尚且都能在土地上找到生存的理由,像镰伯这种人,为什么作家要让他在土地上灭亡,让他消失呢?我感觉王方晨的这种写法很独特。他能让读者沉进去,他所写的是过去的时光,过去的人群,但他会让你在阅读时像陷入了泥潭一样,拔不出来。你想撂下来,也撂不下。他所描绘的那种人性软弱、黑暗的东西,会给人一种毫无出路的感觉,说明他的叙事,他的语言,非常的独到,非常有魅力。

陈集益:在我来鲁院之前,方晨兄是我心目中敬仰的老师。说敬仰有两个原因,一是在2000年,我刚开始学写作,在文学期刊上读到了他的小说,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另一个原因,我在去年失业了,经弋舟兄推荐到《青年文学》做编辑。刚到了那里,两手空空,我就向方晨兄约稿。那时候我们并不认识,从没有过联系,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理在他的微博上留了言,心中没有抱很多希望。但是方晨兄很爽快地给了我一个手头刚写完的中篇小说《女病图》,这让我感到很温暖。因为我们知道,从几年前开始《青年文学》就处于低谷,而方晨兄在这时候却伸出了援助之手,愿意帮这个忙,这让我对他的敬仰之情从作品延伸到了他的为人。

下面我先说说2000年,我读到方晨兄《说着玩儿的》那篇小说时的震撼。那时候我在一个工厂打工,刚准备要写作,有一天我在《东海》杂志上看到了它,写的是一个叫塔镇的地方一个小人物说了类似“我要毙了谁”这样的玩笑话,最后招惹了很大的麻烦,卷进了乡村权利的漩涡,写得非常荒诞又让人窒息。小说里面那种强者与弱者的撕扯,语言的直接与锋利,在当时让我直接拿来学习,也就是直接转变为我某篇习作的文笔。而且我注意到后面还有一篇小文章,叫《山野间的先锋》。我当时不知道李敬泽是谁,因为我只读过《东海》这么一本杂志。我有事没事就反复看那期《东海》,于是《山野间的先锋》这篇文章也对我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为我从字面上理解,既然“山野间”也能产生“先锋”,那么当一个人处在“边缘”位置,很有可能就是一种“先锋”。于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与主流保持距离。

之后,有不长的时间,我专门去图书馆追踪过方晨兄的小说,比如《王树的大叫》《乡村火焰》《塔镇的塔》《乡村案件》等等,印象都很深,他写中国乡村历史和乡村政治简直写绝了。但是后来我没有在那家工厂打工,生活变得动荡之后,几乎再没有看文学期刊。方晨兄的小说直到今年才再次读到,一篇是我责编的《女病图》,一篇是《大马士革剃刀》,可能出于我自身的原因,由于我写重口味的小说写多了,感觉方晨兄的小说变得温和开阔了。

最后说说读《老大》的感受。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它是方晨兄刚写出来的,所以带着挑刺的眼光,但是我很快就被这篇小说的异质性吸引了,从小说的第一句开始,它的叙述就像一个低音区,不紧不慢,速度均匀,没有停顿,客观冷静。这种语言非常独特,但是读到某一个章节的时候,突然出现了这样的话:

“……土地呀,你肥沃个鬼!我恨你!”

这段话,再次将我击倒了。这种感受仿佛又回到了十五年前(事实上该小说就写于1987至1997年)。

我们都知道,直抒胸臆的写法其实是比较忌讳的(哪怕是人物的心理活动),但是,正因如此,我很佩服方晨兄打破常规的勇气,并预感到这会是一部大作品。于是当我读到小说的“多角度叙述”的时候,就再次读出了作者的野心。我一直有一个观点,没有野心的写作是可疑的。野心就是一部小说的气场。《老大》这部小说成功之一就是气场的强大,阅读的时候,能感到作者有一百斤的力气,但是他故意使用了六十斤,他貌似平静地面对你微笑,但是他的拳头握得很紧。上述那段话无疑是一个对读者的警告。读《老大》时,有一种随时被文字控制的感觉。这实在很微妙,因为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就是一个控制村庄20多年、左右了三代人人生走向的“老大”。

上次我和方晨兄去北大听课,有同学开玩笑说他是“中国的福克纳”。可能这个玩笑里包含几个方面:一方面是这部《老大》的小说结构无疑借鉴了福克纳的多角度叙述手法;一方面是方晨兄的乡村小说,都放在塔镇这个地方,就像福克纳笔下的什么约克纳帕塔法县。三是方晨兄自己也承认他受福克纳影响很深。——但是我想说的是,这篇小说其实更像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小说中的这个村庄,虽然都是活人居住,但是在极端的权利控制之下,人们几乎连气都喘不出,它是一个让人窒息的地方。并且我们看到,多角度叙述中,有好几个是死人的叙述。因为是死人的叙述,小说语言显得冷静,安静,只是不断地陈述事实,鲜有心理活动。随便从哪里摘取一段,都像《佩德罗巴拉莫》里那些坟墓里的鬼魂在相互倾诉,讲述历史。我认为方晨兄写作《老大》时可能没有读到《佩德罗巴拉莫》,因为这本书其实是方晨兄的早期作品,而这两个小说的气质竟然如此之近,不得不让人佩服。而且,《老大》里的村支书庄镰伯,可以说与《佩德罗巴拉莫》的庄园主佩德罗巴拉莫有媲美之处,他们都是一个乡村权力的登峰人物,让村里人畏惧、膜拜的乡村政治经济权威者。最主要的是,《老大》里写庄镰伯的精神痛苦,他的孤独,众叛亲离、无人理解的绝望,整个内心世界,那么庞大的一个小说重心,与《佩德罗巴拉莫》也可以放在一起考量。

《佩德罗巴拉莫》是世界名著,我们似乎不宜拿它与《老大》作更多对比,只是说在气质方面有点像。半月庄是苍凉的,核桃村是悲凉的。《老大》是一部符合前阵子我们讨论的“世界文学与国族经验表达”的作品,它写的是中国的经验世界,但是它的表达方式是与世界文学同步的。

郭艳:我们这个研讨会还是非常成功的,批评家们从自身的理论和长期的阅读经验出发,对作家做了详细精辟的文本分析,从文本到文化意识,都谈得非常好。每位的发言对我们都挺有启发。王方晨的《老大》经纬非常清晰,作品的力量充沛。刚才各位都谈到了,中国乡土写作各种路径都有,其实要写出新意非常难。但《老大》新颖的叙述方式,各种视点的对应,包括一些先锋的处理方式,对土地感情的一个表达,都比较突出。我最大的感受是,现在再来架构长篇小说写作,提供对历史的新的理解非常重要。一切历史当是当代史,你怎样看待当下,就是怎样看待历史。王方晨在《老大》的表述跟我们这个代际的人对于历史的观点可能不一样,在个人化如何从历史时空的角度构架长篇文本等方面,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壹点号王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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