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5 11:19:00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的公告
为全面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按照《甘肃省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常住兰州市有居家适老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二、补贴原则
(一)需求导向。坚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需要什么、改造什么。
(二)自愿申请。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
(三)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
(四)先改先补。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根据申请备案审核后的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以《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为准。本次适老化改造不指定任何商家和品牌,老年人家庭可自行选择线上、线下等购买渠道。超出《指导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购置《指导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补贴标准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五、补贴时限
自2025年3月13日甘肃省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物品和材料给予补贴。但因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快,提前用完的,则不再补贴。
六、补贴流程
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共分为申请备案、购改申报、审核拨付三个流程。
(一)申请备案。老年人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申请,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居家适老化版块”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需求表》、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拟改造住房结构图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县区民政局根据资金实际出具备案意见。
(二)购改申报。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物品和材料,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拍照(显示时间)。自主选择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承接方,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拍摄改造前后的照片(显示时间)。改造完成后申报补贴,通过“甘快办”上传购置物品材料的支付凭证、发票、改造时拍摄的照片、申请补贴承诺书、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等相关资料。
(三)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对老年人家庭信息、发票和支付凭证、适老化改造实际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报意见。县区民政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审批通过的,由县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提交资料不全、购置物品材料超出《指导目录》范围和规定时限等不符合要求的,以及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的不予拨付,由县区民政局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咨询电话
城关区民政局:0931-8271252
七里河区民政局:0931-5115966 0931-2685079
西固区民政局:0931-7541267
安宁区民政局:0931-7784769
红古区民政局:0931-6252938
永登县民政局:0931-6422216
皋兰县民政局:0931-5720176
榆中县民政局:0931-5221238
附件: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
兰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4日
来源:兰州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