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8:06:00
广西海警局
关于公开征集北部湾海域违法犯罪
线索及接受海上执法监督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北部湾海域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北部湾海域安全稳定,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涉海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对广西海警机构工作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上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范围
(一)组织、参与海上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违反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法规,使用禁用工具和禁用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三)海水生产养殖等经营活动中阻扰正常开发利用、敲诈勒索、强行霸占等“海霸”行为;
(四)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占用海域进行开发利用或养殖,超许可范围进行围海、填海或者擅自改变海域用途,非法占用(损害)自然岸线,非法采挖海砂,非法向海洋倾倒垃圾废物等破坏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
(五)非法改变、破坏无居民海岛自然岸线和填海等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非法采挖、破坏珊瑚、珊瑚礁或者砍伐红树林,非法在无居民海岛上进行生产、建设等破坏无居民海岛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
(六)为海上违法犯罪团伙提供便利条件,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的;
(七)其他海上违法犯罪行为。
二、广西海警机构工作人员执法违法线索举报范围
(一)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敲诈勒索,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收取不当费用的;
(四)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五)故意泄露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掌握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案件信息和个人隐私的;
(六)与海上走私、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分子不正当交往,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发生渎职行为的;
(七)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联系电话:95110或15337836838。
(二)网上举报:微信扫描广西海警局桂海清风e码通监督举报平台。(桂海清风e码通监督举报平台用于反映广西海警局所属人员打私护私、执法违法等违纪违法问题,也可提供海上违法犯罪线索,监督、举报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线索需尽量详细,包括但不限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海警机构开展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海警机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北部湾海域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我们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海上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广西海警局
2025年4月16日
来源:广西海警局